實施重點
一、 依 據
(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課程綱要配套計畫(以下簡稱教育部配套計畫)。
(三)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身心障礙學生課程前導學校實施計畫。
(四)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資賦優異課程前導學校協作計畫。
(五)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課程前導學校計畫。
(六) 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辦理107學年度藝術才能班課程前導學校計畫。
二、 目 的
(一) 周延法規與組織,健全行政支援體系。
(二) 活化課程與教學,開展學生學習潛能。
(三) 充實資源與設備,完善學校環境建設。
(四) 分階宣導與增能,深化傳播推展效益。
三、 任  務
(一) 建立十二年國教課綱特殊類型教育行政體系縱向及橫向連結,並研修本市特殊教育相關行政法規。
(二) 精進教師專業發展、活化課程及落實素養導向教學,提供學生適性學習。
(三) 整合並充實教學資源及設備,強化本市特殊教育品質。
(四) 辦理課綱宣導、課程推動、輔導與諮詢,深化本市特殊教育相關人員(行政、教師、家長等)基本理念與內涵。
(五) 定期召開會議檢討各項核心工作,訂定學年度工作計畫,確實執行。
四、 推動計畫(108年8月30日北市教特字第1083084070號函頒)
(一) 臺北市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課程綱要實施計畫
(二) 臺北市108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特殊類型教育(資賦優異、藝術才能班)課程綱要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