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名稱: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一、研習對象:本市國小至高中教育階段未曾參訓本主題課程之特教教師
二、研習日期:109年2月24日
三、研習地點: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320號 活動中心二樓
四、聯絡方式:教學組長 呂淑芬老師,25924446*205
五、備註
1.研習場地調整為二樓活動中心。
2.與參研習者請務必全程戴口罩。
3.進入校園時請配合於警衛室量測體溫。
4.本研習未提供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