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線上研習》
一、研習對象:
(一)臺北市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教師。
(二)臺北市各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業務承辦人與集中式特教班導師。
二、研習方式:連結以下網址(https://reurl.cc/j7yvrL),並以臺北酷課雲(Taipei Cooc-Cloud)帳號登入後參加,並於110年7月31日前完成上線上研習課程。
三、報名方式:請於110年7月14日(星期三)前上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index/DefBod.aspx)報名。